《聊城市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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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全国教育大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教育厅等11部门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
近年来,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新的时代背景下,基础教育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群众对教育的需求由“有学上”向“上好学”加速转变,对教育质量的提升提出了新的挑战。但是,当前基础教育全面发展理念不牢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等短板弱项加速显现,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因此,为深入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提升水平,制定本《意见》。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发〔2020〕2号)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聊城教育发展提质增速。
四、重要举措
一是全面夯实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学校布局科学优化、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安防水平达标升级,确保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坚持财政投入向薄弱地区、乡村学校、弱势群体倾斜,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到位;提高校长领导力、教师专业度、教师资源配置科学性、教师待遇和权益、教研有效性,确保师资力量全面提高。
二是切实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完善德育工作体系,坚持德育为先;加强体育、美育,注重全面发展;加强劳动教育,强化实践育人;强化学校、教师、家长联动机制,倡导家校共育。
三是不断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强化课程教材建设,优化教学方式,细化教学管理,深化教育信息化改革,不断推荐课程教学改革;健全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推进考试评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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