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城市发放青年健身券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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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市民走进健身场所强身健体,促进体育消费,拉动体育产业发展。聊城市教育体育局推出面向青年消费人群的体育健身消费券制定了《聊城市发放青年健身券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是社会上最富活力、最具创造性的群体。青年的成长发展日新月异,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也在不断发展。聊城市教育体育局聚焦满足青年闲暇健身需求,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服务,让“转角就能健身”成为青年日常生活的“小确幸”。为进一步激发青年健身热情,提高青年体质水平,市教育体育局确定在2023年向广大青年发放体育健身券,助力“青年兴聊”。经过学习借鉴济南等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细则》文件初稿。
二、制定依据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鲁体字〔2021〕45号)、《聊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青年兴聊”工程的意见>的通知》(聊办发〔2023〕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聊城市教育体育局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广泛听取体育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聊城市发放青年体育健身券线上系统开发技术人员、市教体局法律顾问等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细则》初稿。
三、主要内容
1发放健身券适用对象:在聊消费的青年(年龄范围为16-35周岁),具有健身、体育培训需求人群。
2.发放健身券定点服务机构:全市共有56家健身房(馆)、体育培训机构等定点服务机构。
3.活动时间安排:2023年5月上旬向广大青年发放金额20万元的体育健身券。领取到体育健身券的用户,到体育健身券定点服务机构消费时,扫码核销健身券,截止日期为9月30日24时。
4.申领健身券程序:第一,关注“聊城全民健身发布”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智慧体育”,进入“聊城智慧体育服务平台”,点击“健身券领取”,按步骤要求领取健身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健身券将随机生成券附面值和二维码。
第二,体育健身券领取成功后,可在“聊城全民健身发布”公众号右下角“更多服务”中查询领取的健身券信息。
第三,成功领取体育健身券的用户,在定点商家消费时,出示二维码由商家扫码核销抵现金使用。
5.健身券面值、分配及使用:拟发放的健身券为50元、100元、200元、500元四种面额。其中,50元面值的1000张、100元面值的600张、200元面值的300张、500元面值的60张。
四、领取健身券其他注意事项
1.用户按照“公平公开、便民惠民”的原则申领健身券,同一用户只限领取一次,体育健身券仅限本人使用,一个体育健身券只能在同一家消费场所使用。在有效期内未核销的健身券余额将自动作废。健身券定点服务机构要充分保障健身券用户的消费权益。
2.成功领取健身券的用户,在定点服务机构消费时,出示二维码由商家扫码核销。健身券可抵现金使用,不找付余额。健身券一次消费未足额使用可另外支付现金叠加使用。在有效期内未核销的余额将自动作废。
3.严禁健身券定点服务机构和用户以不正当手段套取健身券利益,禁止将行业健身券用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有套利行为的健身券定点服务机构和用户,将在核实后,停止其参与健身券发放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聊城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对健身券的发放、领取及核销使用等数据进行系统和人工监控,工作人员每天对系统数据进行筛查监督。“聊城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对用户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5.参与健身券发放活动的定点服务机构和用户,应当遵守《聊城市发放青年健身券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要求。
6.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聊城市“青年兴聊”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5-8242091(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体育产业科)。
7.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24时。
五、解读单位、解读人
解读单位: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解 读 人: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院长 张宏图
联 系 人: 张怀发
联系电话:0635-824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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