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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和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有序推进中考改革”。2025年,我市被列为山东省中考改革试点。与此同时,高考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对高中阶段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中考制度与之有效衔接。为更好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要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制定本意见。
二、决策依据
本次改革严格依据国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关于深化中考招生改革的系列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山东省基础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充分调研了省内其他地市中考政策,广泛征询了省教育厅、教育专家、“两代表一委员”等多方意见,遵循教育公平、科学评价、减负增效的基本原则,经科学论证、规范程序制定出台。
三、改革目的
本次改革核心是构建科学多元、公平规范、减负提质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体系。通过优化中考科目设置、分值配置和评价方式,切实减轻初中生过重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促进初高中教育的有效衔接,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趋势。此外,改革还旨在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对教育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从知识本位向素养本位转变。
四、核心内容
优化计分科目与总分值:此次改革最显著的变化是将考试科目调整为“计分+等级+考查”三类并行的模式。国家课程(除综合实践、劳动外)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但不再统一以分数呈现。计分科目精简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7门,综合素质评价按满分3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总分由870分降至650分。历史、地理、生物三科调整为等级科目;信息科技、艺术调整为考查科目,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推行等级评价制度:等级科目的设置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历史、地理、生物三科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以招生区域为单位划定,各等级人数比例分别为20%、40%、35%、5%,地理、生物还给予了考生补考的机会。这一设计既保证了基础学业质量的门槛,为高中选科奠定基础,又留足了弹性空间。
强化实验操作考查: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由原来的“及格线制”改为按5分直接计入相应学科总分。此前,理化生实验操作实行“24分及格线制”——达到及格线按0分计入,低于及格线则倒扣分。改为计分制后,实验操作的5分直接关系学科总分,倒逼学校和教师切实重视实验教学,开齐开好实验课。这一变化对于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科学素养具有实质性推动作用,也回应了当前基础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突出问题。
优化指标生政策: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仍按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有效分数线由原来的“不低于录取学校分数线50分”调整为“不低于40分”。这一调整是随着总分由870分降至650分而作出的相应缩减,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薄弱学校的学生也有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
优化招生录取机制:普通高中录取依据考生计分科目分数和等级科目等级综合进行。“一城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公办普通高中从等级科目达到1B2C的考生中,按计分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征集志愿后仍有空余计划,再从等级科目3C的考生中按计分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各县(市、区)公办高中录取要求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发布实施。民办普通高中则不作等级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方面,“3+4”中职本科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同样从等级科目达到1B2C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按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分数线,依据计分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三年制中职则直接按计分科目总成绩择优录取。值得关注的是,信息科技、艺术等考查科目虽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但报考相关自主招生或特长生的考生,相应科目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实施时间安排
此次改革自初中2025级新初一学生开始实施,首次适用改革政策的中考将于2028年正式落地。以前年级(即2024级及以前)的学生提前参加有关科目考试后,因休学而复学到初中2025级及以后年级的,原已取得的考试成绩继续保留有效,并按照新规则调整科目性质和成绩呈现方式。这一规定为因休学等原因跨届的学生提供了平稳过渡通道,避免因政策变动导致成绩失效或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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