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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可从聊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iao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43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2455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聊城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聊政办发〔2025〕4号)要求,制定了《聊城市教育和体育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教育体育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以政务服务工作为抓手,力争做到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现将2025年度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综述。
(一)主动公开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提升全局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特别是涉及民生的教育体育信息满足公开条件的全部公开,充分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5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395条,政务公开信息307条,政策解读6条,涉及重点民生事项、部门文件、会议、各类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结果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相关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涉及教育体育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收到9件依申请公开,均通过网络形式,内容涉及政策咨询、疑问解答等方面;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败诉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败诉0件),2024年办理依申请信息12件,同比减少25%。根据《条例》要求,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畅通信函申请、互联网申请、当面申请渠道,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做好答复工作。采取答复前提前沟通的方式,保证每一位申请人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发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据《条例》第三章主动公开条目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规范对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信息由政务公开工作小组进行保密审查。依据审查结果,确定政务信息能否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以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为核心公开主阵地,同步用好聊城教育体育政务新媒体平台,健全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类政务信息。聚焦平台规范化建设,系统梳理网站栏目目录,优化分类设置、合并同类栏目,对长期停用、无需更新的目录予以规范隐藏,提升信息公开系统性与便捷性。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全流程运维监管,对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错敏文字、表述规范、更新时效、暗链错链、内容安全等常态化巡查排查,严格落实 “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健全问题整改闭环,坚决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切实守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五)监督保障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保密审查、信息发布、考核问责等制度,严格落实 “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将政务公开纳入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印发明白纸、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畅通局长信箱、12345 热线等监督渠道,聚焦招生、收费、资助等重点领域规范公开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3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8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在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对标先进单位和群众期许仍存在一些问题,分析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足,部分主动公开信息因部门间沟通协调不畅,未按规定第一时间发布,存在滞后情况。
二是公开形式创新欠缺,政策解读、主动公开等栏目形式单一,多为文字,缺乏图解、视频、互动问答等鲜活形式,传播与解读效果不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思想思想认识,做好部门间沟通协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内容
二是创新解读形式,丰富网站栏目设置。根据群众的接受习惯对网站栏目进行重新规划,用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进行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公开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聊城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聊政办发〔2025〕4号)、《2025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效能监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了2025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制订实施了《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5年聊城市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公开情况
2025年共承办市政协提案84件,其中主办47件,分办37件,所有提案中,80件已解决,1件正在解决,3件暂时难以解决。共承办市人大建议42件,所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有40件,1件正在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建议1件。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情况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前置融合,将政策解读纳入文件审核签发流程,做到与政策制定同部署、同推进,针对体育中考调整、中考招生政策等热点政策,配套图文、视频动画等可视化解读形式。
二是常态化特色开放活动,打造“校园开放日”“全民体育运动会”等专属品牌活动,替代单一的政府开放日,贴合教体部门职能,让市民深度参与我市教育体育事业。
三是做好教体领域企事业单位常态化督导,对市直(属)学校开展每月工作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教体系统常态化考核,避免工作流于形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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