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 | 白金林 | 建议时间 | 2022-08-15 15:5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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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
关于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子女可选择父母任教学校就读的建议 一、现状 1.当前,为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解决家长后顾之忧,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部署,我市在义务教育学段已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延时放学)活动。课后服务主要由学校教师承担、实施,客观上延长了教师的在校时间,减少了教师照顾子女时间。如果孩子就读学校和自己任职学校不一致的话,更增加了按时接送的现实困难。 2.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是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进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按照现有招生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子女户籍如果不在自己任职学校服务片区的话,就不能在自己任教学校就读。 3.据调查,我省其他地市(如菏泽市)经向政府领导请示,已落实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子女可以在教师任职学校就读事宜。 二、益处 1.解决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子女可选择父母所在学校就读问题,可以有效解决教师后顾之忧,使教师安心投入到课后服务工作,提高延时服务质量。 2.有助于教师积极参与学校工作,进一步树立主人翁意识,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有助于减轻教师接送孩子负担,减少家庭矛盾。 4.有助于促进现有“民转公”学校教师队伍稳定。 三、建议 研究制定有关措施,解决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子女能在父母任职学校就读问题。 |
答复时间 | 2022-09-02 15:58:40 | ||
办理类型 | 已解决 | ||
办理情况 |
尊敬的白林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子女可选择父母任教学校就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承担着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任。市教育体育局历来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努力提高教师地位,提升教师待遇。妥善解决教师子女随教入学问题既是教师的迫切需求,也是使教师安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市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青岛市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有关事项的批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可在严格核定招录学生信息,坚持免试原则的前提下选择在父母任教学校就读。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公办义务教育教师子女入学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借助庆祝教师节暨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的良好契机,依据有关政策,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解决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子女可在其任职学校就读的实际问题”,目前《意见》已完成会签程序,通过合法性审查,正在履行公文运转程序,争取9月10前印发,该《意见》出台后,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子女可选择父母任教学校就读的问题将可以得到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落实好义务教育教师子女随教就读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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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市教育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