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属开发区教育局、度假区教育和体育局: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绿色生态文明,促进青少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广大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加强校园绿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校园,根据聊城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弘扬生态文明 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的通知》(聊教字[2018]31号),现就评选市级绿色生态校园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照聊城市中小学“绿色生态校园”创建标准,认真做好初选和准备工作。
二、每县(市、区)推荐1或2所绿化面积达标,绿色教育活动扎实,校园文化丰富,管理规范,能代表本地管理和绿色生态校园最高水平的学校,于10月15日前报市教体局职业教育教研室。
三、市教体局组织专家组于10月底前对绿色生态校园工作进行检查评选,并公布评选结果。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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