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聊城市2020年初中后
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
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聊教体发〔2020〕4号)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属开发区教育局,度假区社发局,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共计6477人,其中“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3+4’高职本科”)42人;“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等师范教育(以下简称“‘3+4’高师本科”)100人;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专科”)1123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专科”)5212人。
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公布,共计6020人。
院校招生计划将在填报志愿网站和填报志愿指导手册上提前公布。录取期间,招生院校调整招生计划时,需要向市招生考试中心提出调整计划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通过网上编制计划管理系统执行。
二、招生对象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参加聊城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普通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网址
http://wsbm.lcedu.cn/(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录取平台”)。
(二)志愿设置
1.高师、高职各填报2次志愿,即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普通中专填报1次志愿。
2.“3+4”高师本科、“3+4”高职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设置3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3个专业志愿;普通中专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3个专业志愿。
(三)填报时间
1.6月13日—18日。第一次填报志愿与高中报名同时进行,填报“3+4”本科首次志愿、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首次志愿。
2.8月6日。“3+4”本科院校如有缺额计划,则填报“3+4”本科征集志愿。
3.8月12—14日。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征集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首次志愿。
4.8月22日—23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征集志愿、普通中专志愿。
(四)填报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初中后高职高师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必须通过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进行。考生要通过招生录取平台报名和填报志愿,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考试成绩,参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或网上新公布的征集计划填报志愿,慎重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
2.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本人或家长近期使用)。考生填报的联系电话要保持通畅,因考生本人填报信息错误或电话无法接通,造成考生无法确认预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填报的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信息为准。考生如果忘记登陆密码,可以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学籍所在地县招办进行密码重置。网上填报志愿完成后,任何人不能再进行志愿修订。市招考中心根据考生志愿按计划向招生院校投档,逾期未登录网站填报志愿或虽已填报志愿但不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市招考中心将不予投档。
四、志愿投档
(一)投档方式
录取工作通过我市高中段招生录取平台向招生院校投档并接收院校上传的预录取信息。各招生院校要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招生录取平台(http://wsbm.lcedu.cn/),首次登录时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所有投档、预录取信息必须在招生录取平台完成,市招考中心不再接收平台以外的任何志愿信息。各招生院校要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投档考生数据及反馈预录取数据,逾期我市将视投档考生已被院校录取,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投档控制分数线及成绩
我市高职高师录取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成绩(不包括学校特长生加分)投档。总成绩相同者,投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高职高师本科,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高字〔2020〕1号)执行,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其中,艺术类可放宽至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的前 75%,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2.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4号)执行。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经报省教育厅同意后,投档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3.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五年制高职专科院校,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事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40号)“参加中考,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的规定执行。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填报志愿后,应于8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交送至市招生考试中心招生科,联系电话:8244951。
4.普通中专不设置投档最低分数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或到校注册入学,相关招生学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录取数据。
(三)高师类面试投档要求
1.报考“3+4”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进行面试,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面试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实施,我市将根据考生成绩,在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上,按院校招生计划1: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如面试合格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我市将在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及成绩顺次递补确定面试名单,直至完成院校招生计划或投完生源。
2.有面试要求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面试合格名单,逾期则视为面试名单全部合格,上报时间详见《聊城市2020年初中后高职高师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附件)。
(四)艺术类面试投档要求
报考“3+4”高职本科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提前参加招生院校面试并且面试合格。招生院校要在7月30日前把面试合格名单发送至市招生考试中心,市招生考试中心依据面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投档。
(五)投档规则和时间
投档顺序为“3+4”高师、高职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五年制高职专科,普通中专。被前一批次预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面批次志愿的填报和投档。被“3+4”高职本科或“3+4”高师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1.“3+4”高师本科志愿投档。投档时间:7月30日、8月7日。投档原则:按高师类面试投档要求进行投档。
2.“3+4”高职本科志愿投档。投档时间:7月31日、8月7日。投档原则:投档控制分数线上生源超过计划数时,按院校招生计划1:1投档。对因考生不确认预录取等原因的产生剩余招生计划,将按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顺次递补投档,直至完成院校招生计划或投完生源。
3.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志愿投档。投档时间:8月8日、8月15日。投档原则:按高师类面试投档要求进行投档。
4.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投档。投档时间:8月19日、8月24日。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考试成绩在投档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向低自动检索考生志愿,并按所报学校顺序投档,直至完成院校招生计划或投完所有生源。
5.分专业招生的院校按专业志愿投档,即每个专业志愿视为一个院校志愿,不分专业招生的院校按院校志愿投档。填报志愿时,请认真阅读招生计划表中的备注内容。
6.普通中专投档。投档时间:8月24日。投档原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向学校全部投档。
(六)退档要求
招生院校接收到投档数据后,须安排专人对考生逐一进行核实确认,经办人须留存工作记录或通话录音等退档依据,有关资料须保留一年备查。招生院校在提交数据信息时,除了将退档考生标注清楚外,还要以公函的形式将退档考生名单加盖院校公章后转成pdf格式,发送至市招生考试中心邮箱e3715@sdzk.cn。招生院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反馈退档数据,则视为考生已被招生院校确认预录取,因核实确认有误或反馈退档数据有误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五、核对信息
9月2日—3日,招生院校登录网上检测平台在线核对本校录取数据库考生名单。如果发现有录取信息错误,要在规定时间与市招生考试中心沟通并反馈错误信息。录取数据信息一经确定将不予更改。
六、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自行印制并盖章发放。对于确定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录取名单中的相关信息将录取通知书寄送给考生。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到录取院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招生院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招生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初中后高等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招生院校要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抓好疫情防控。高等师范教育类招生院校的面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各地疫情防控复学工作总体安排,由当地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组织实施。各招生院校要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面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合理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有关初中学校要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招生简章等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充分尊重学生的政策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同时,要做好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四)严格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确保市招考中心、招生院校投档录取信息与《信息标准》高度一致。投档和预录取数据交换必须通过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有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和招生录取工作联络畅通。
(五)严肃招生纪律。各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严禁招生院校违反招生政策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录取学生,未执行招生计划和未按考生志愿及程序录取造成的遗留问题,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六)监督咨询电话。市招考中心:0635—8244951。
各县(市、区)监督咨询电话:东昌府区8418200、开发区8515868、度假区7100651、高新区8507316、临清市5161795、阳谷县6217126、莘县7137727、茌平区4260608、东阿县5109817、冠县5231021、高唐县7107807。
附件:聊城市2020年初中后高职高师及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5日
附件
聊城市2020年初中后高职高师及普通中专
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有关单位 |
6月13日—18日 | 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首次志愿。 | 考生填报志愿 |
7月30日 | 划定“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投档控制分数线;公布五年制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 | 市招考中心 |
7月30日 | 向“3+4”高师本科院校发送面试名单。 | 市招考中心 |
7月31日 | 上午12:00前向“3+4”高职本科院校投档,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规定继续投档; 如“3+4”高师本科院校面试合格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规定继续发送面试名单。 | 市招考中心 |
8月1日12:00前 | 反馈“3+4”高师本科面试合格名单,确认预录取名单;反馈“3+4”高职本科预录取名单。 | 有关院校 |
8月5日 | 整理数据,公布“3+4”高师高职本科缺额计划。 | 市招考中心 |
8月6日 | 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征集志愿。 | 考生填报志愿 |
8月7日 | 向“3+4”高师本科院校发送征集志愿面试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规定继续发送面试名单;向“3+4”高职本科院校投档,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规定继续投档。 | 市招考中心 |
8月8日 | 整理数据,确定“3+4”高职高师本科预录取名单;向五年制高师专科院校发送面试名单,如五年制高师专科院校面试合格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规定继续发送面试名单。 | 市招考中心 |
8月11日12:00前 | 反馈五年制高师专科面试合格名单,确认预录取名单。 | 有关院校 |
8月11日 | 整理数据,公布五年制高师专科缺额计划。 | 市招考中心 |
8月12日—14日 | 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征集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首次志愿 | 考生填报志愿 |
8月15日 | 向五年制高师专科院校发送征集志愿面试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按规定继续发送面试名单。 | 市招考中心 |
8月18日12:00前 | 反馈五年制高师专科面试合格名单,确定预录取名单。 | 有关院校 |
8月19日 | 整理数据,向五年制高职专科院校投档。 | 市招考中心 |
8月21日12:00前 | 反馈五年制高职专科预录取名单。 | 有关院校 |
8月21日 | 整理数据,公布五年制高职专科缺额计划。 | 市招考中心 |
8月22日—23日 | 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征集志愿、普通中专志愿。 | 考生填报志愿 |
8月24日 | 向五年制高职专科、普通中专院校投档。 | 市招考中心 |
8月27日 | 反馈五年制高职专科院校预录取名单。 | 有关院校 |
8月31日—9月1日 | 上传考生基础信息、检测预录取数据。 | 市招考中心 |
9月2日-3日 | 核对录取数据信息。 | 有关院校 |
9月15日 | 到市招考中心办理普通中专录取手续。 | 有关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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