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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简章
时间:2020-08-12 17: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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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现将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六)“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见附件2)本科及以上研究生,含2020年应届生。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报名、学校初审、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8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或者打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填写《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提交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成文件名为“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姓名+报名岗位”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 lchyjs@163.com 。

(二)学校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13日11:00—8月20日17:00

《2020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报名期间,招聘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学校的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初审通过者,邮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三)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2020年8月17日 9:00—8月21日17:30

审查地点:聊城市体育场东门内(体育公园商务酒店外楼梯上二楼资格审查处)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内容和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招聘学校。

咨询电话: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  0635-8686922

监督电话: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0635-824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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