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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1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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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教体办字〔2021〕11号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市属开发区教育局,度假区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各学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安排部署,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现就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止带入课堂

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所有教职员工和校长个人手机也不允许带入课堂。

二、细化管理措施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今年春季学期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细化手机管理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力争做到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住宿制学校应尽量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的通话需求。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规范作业管理,禁止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加强教育引导

各中小学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校园文化引领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约束管理能力,树立智能设备是生产力工具而非娱乐用品的理念,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四、做好家校沟通

各中小学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以身作则,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

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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