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基础教育科 |
负责人 |
李素华 |
电话 |
0635-8245525 |
机构概况 |
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 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指导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内容, 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