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教师工作科 |
负责人 |
孙峰 |
电话 |
0635-8245013 |
机构概况 |
教师工作科(挂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全市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教师考核工作。负责支教教师选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师在我市培训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 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