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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督导办法
人事工作
11371500MB2861269C/2023-13155789
聊教体字〔2023〕27号
2023-06-28
2023-06-29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失效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督导办法

聊教体字〔2023〕27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开招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优化教师队伍,为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程序规范、考纪严明,坚持优化服务、阳光操作,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第二章  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  招聘面试工作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统筹并加强督导,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第六条  面试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突出教师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教学技能的考察。具体流程如下:

(一)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下发资格审查注意事项通知,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需要递补的学校提交盖公章的书面申请,递补名单挂网。

(二)各招聘单位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审核备案。方案主要包括面试的原则、考试内容、组织方式、程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成绩计算方法、考官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纪律等事项。

(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发布各招聘单位的面试公告。

(四)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实施方案,做好明确面试流程、制作面试培训材料、聘请异地考官、命题等面试准备工作。

(五)市教育体育局在面试前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招聘单位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书。

(六)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当天,各招聘单位将考生总成绩(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面试监控硬盘交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保存。

(七)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核对汇总总成绩,在网上公布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名单。

第三章  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  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下设综合协调组、面试督导组、后勤保障组3个小组,负责对各招聘单位的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与纪检监察部门、各招聘单位的信息沟通与事务协调,面试前各招聘单位面试方案的审定、报备,面试工作准备情况的督促、指导,面试组织相关事项的准备,面试期间的相关事务办理,面试结果的汇总发布等。成员由人事、纪检人员担任。

(二)面试督导组。负责督导学校面试工作的组织安排情况、考场布置情况、监控设备情况等,对学校招聘面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巡查、监督、指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收集面试过程性材料,确保学校面试各项工作按既定方案进行,安全平稳,公平公正。根据实际考点数量进行分组,具体任务如下:

(1)面试前主动与各分包招聘单位联系,了解面试组织安排情况。提醒各招聘单位异地聘请的考官,应为单数且一般不少于7人,主考官1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考官不低于50%。严格考官遴选标准,面试考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丰富的人事管理、人才测评经验,熟悉公开招聘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恪守规范。不能连续重复使用同一考官,不能连续2年从同一单位聘请考官。

(2)面试前一天到分包考点查看考场布置情况,是否根据需要设置了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备考室、休息室、医务室、保密室等,是否设置了警戒线、警戒区并实行封闭管理等。

(3)查看面试室是否设置了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等席位。

(4)查看面试前是否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是否有完善的工作机制确保考官与考生全程无接触。

(5)查看是否制定并明确了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6)面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分包考点,查看是否按规定时间组织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是否核对考生本人身份、宣读面试工作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是否按报考岗位抽取分组和面试顺序并由考生本人确认。

(7)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是否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8)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是否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查看试题是否密封,是否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是否结束后全部回收。注意备课、试讲等环节是否合规,计时员是否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

(10)查看考官是否独立评分,面试成绩是否经主考官和考场监督员、记分员签字确认,并于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11)查看面试是否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录音、录像,确保考官、考生所有活动路线均有监控,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查看是否公布了监督电话。

(12)提醒各招聘单位于面试结束当天向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送以下材料:总成绩汇总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面试过程材料1套(工作人员手册(1份)、面试考官手册(1份)、考官名单、考官承诺书(复印件)、考官和工作人员培训情况和照片、考生抽签顺序表、考生备课记录表、各面试室成绩表、面试试题交接表等);面试录音录像资料(移动硬盘)等。其他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三)后勤保障组。负责为面试督导工作提供必要的用车服务和档案袋、笔记本、中性笔等物质保障。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人员担任。

第四章  纪律与要求

第八条  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第九条  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考务培训、场地准备和考场编排工作。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有丰富考务经验的教师参加考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所有人员要坚持原则,保守机密,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活动,对于面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请示,不得自作主张,擅作决定。对于违反面试工作纪律的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第十条  严把细节标准。坚持“一个标准对考生、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程序不变更、一点细节不疏漏”,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地做好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万无一失。

第十一条  严格考场控制。对面试工作的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都要超前谋划,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都要事先考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面试人员的入场、出场,面试试题的交接、收发,评委评分表的清点、验收以及计时、计分,考场内外监督以及各个环节的衔接方面,都要按照程序和时间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运行。

第十二条  严守保密规定。所有人均要签订承诺书,严守考试机密,不得透露任何涉密问题。尤其是关于评委和面试命题人员的信息。同时,要加强对面试的封闭式管理,切实做到三不接触:即评委与面试者不接触,已面试者与未面试者不接触,未面试者与外界不接触。

第十三条  严肃回避纪律。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第十四条  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部门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0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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